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了解并收集教学运行过程中和日常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信息,以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,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,促进全院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机构设置
学院设立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(以下简称教学信息中心),隶属于教务处;信息中心设主任一名,由教务处老师担任,副主任二名,由院学生会学习部(副)部长担任,各学院学生会学习部(副)部长一名担任信息员。
各二级学院设学生教学信息站,由各学院教导部主任担任站长,副站长二名,由各学院学生会学习部(副)部长担任,以各班级为单位选拔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名,学生信息员原则上由各班级学习委员担任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教学信息中心职责
负责教学信息中心的日常管理:
1、教学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及核实。
2、向教务处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。
3、负责检查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,为学院的教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。
(二)各学院教学信息站职责
负责各信息站的日常管理:
1、教学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及核实。
2、向教学信息中心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。
3、负责检查本院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,及时向信息中心反馈信息。
(三)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
1、学习领会学院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政策,学习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领会文件精神,明确学院教育教学的目标和要求。
2、协助教务处和学院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。
3、及时、客观地向教学信息中心(站)反馈教学信息。遇有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教务处反映,以便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并进行处理。
4、适时向任课教师反映教学相关信息。
5、填报《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》,每月至少两次。
6、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必须鉴署自己的真实姓名。
7、教学信息员采集反馈的信息要真实、客观、具体(要写实),避免讲空话、套话。要反映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工作的优秀事迹和存在的问题,积极倡导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建设性意见。
三、学生教学信息员权利
1、学生教学信息员有依照《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章程》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权利。
2、学生教学信息员有就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了解、采访当事人的权利,有就教学建设和学生学习状况开展调查并反馈调查结果的权利。
3、学生教学信息员有在发布《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简报》时不署真实姓名的权利。
四、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与管理
(一)聘任条件
1、思想品德优良,能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。
2、有较强的观察、综合、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。
3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,擅于联系老师和同学,自愿为学院师生服务,关注学院的教学工作,积极进行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。
4、积极主动地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观念,关注教学前沿动态,了解学院教学改革的现状。
5、学习成绩优良,并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。
(二)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任
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,每个聘期1—2年,可以连聘连任,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。聘任工作由教务处会同各学院进行。
原则上聘任各专业班级的学习委员担任教学信息员。根据工作需要,中心可聘任部分有所专长的学生来担任信息员从事中心相关工作。
(三)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务处负责管理。
(四)根据工作需要教学信息中心不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。
(五)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情况,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,对表现出色、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“院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”称号。
(六)同等条件下,教学信息员可优先享有评优、综合评测评加分等待遇。
(七)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,予以解聘。
五、教学信息反馈的内容与途径
(一)教学信息反馈的内容
教学信息员对于以下的问题,必须及时反映:
1、教学内容方面:
1)教学内容上出现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等严重政治错误。
2)不按教学大纲要求授课,较大幅度变动主要教学内容,造成不良后果。
3)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审批,自行增、减讲课学时的。
4)因教师原因,不能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。
2、教学时间变动方面:
1)已获同意调、停课,受理者未及时通知学生或教师,导致不良后果的。
2)擅自调课、停课、更换讲课教师,或更换考试地点和时间。
3)教学管理人员由于调度不善出现“撞车”,或因未通知到教师或学生,使教学秩序混乱,造成教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。
3、教学秩序方面:
1)教师上课迟到、提前下课的。
2)在上课时教师手机发出声音、接打手机的。
3)上课时间教师擅离教学岗位。
4)实验技术人员未按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,导致实验无法正常进行,影响正常教学秩序。
5)因工作失职,在实验、实习或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中,造成严重人身事故或大型仪器设备损坏。
6)因排课、安排考场不当造成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影响。
7)多媒体教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,教学管理人员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,不能解决问题而延误上课的。
4、考试方面:
1)监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,影响考试正常进行。
2)监考教师未按要求执行监考,造成不良后果。
3)因出题错误影响考试进行。
4)考试漏题、泄密。
5)不按评分标准阅卷,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。
6)教学管理人员私自修改学生成绩。
5、其他
1)学生到课率低、课堂纪律混乱。
2)其它违反教学管理有关规定,造成严重后果。
(二)教学信息反馈的途径
1、填报《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》,(见附件)并按时交给各学院教学信息站,由教学信息站整理后交教学信息中心。
2、在参加教学信息中心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中,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主持者反馈教学信息。
3、课后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任课教师反馈教学信息
4、通过教务处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网站反馈教学信息。
六、反馈信息的处理办法
(一)各教学信息员将搜集的教学信息填入《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表》(以下简称《信息反馈表》),每个教学周的星期五将《信息反馈表》上交给各教学信息站站长;各教学信息站站长汇总各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,填写《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信息反馈汇总表》),每月25日将《信息反馈表》和《信息反馈汇总表》上报教学信息中心。教学信息中心分类填写《信息反馈汇总表》,每月29日前将《信息反馈汇总表》和《信息反馈表》上报教务处。特殊情况教学信息员可直接将信息反馈给教务处。
(二)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按时了解、检查教学反馈信息的处理、落实情况。(三)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将教学反馈信息按学期、学年存档。
七、实施
1、本章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,并根据发展的需要,不断对章程进行改进完善。
2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